1、原公告项目名称:第一、第二食堂(含小卖部)招租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CXHA191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8-09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三、维护和修缮:“4.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五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前,须将承包期内的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用于食堂小卖部装修建设的30万元一次性缴交给学校。其中装修改造资金由学校专项管理,统筹用于食堂改造。由学校从60万装修改造资金中支出建设,超出支出部分,由中标者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所投入建设及设施设备归学校所有,不得拆除。”现更正为:“4.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两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前,须将承包期内的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用于食堂小卖部装修建设的30万元一次性缴交给学校。其中装修改造资金由学校专项管理,统筹用于食堂改造。由学校从60万装修改造资金中支出建设,超出支出部分,由中标者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所投入建设及设施设备归学校所有,不得拆除。”
4.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三、维护和修缮新增条款“ 5.合同签订后两天内,中标单位须主动与原经营者完成交接手续。中标单位须对原经营者自行投入的设备设施及装修进行合理的折旧回收,回收价格双方自行协商,无法协商将由学校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处理。”
4.3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4.4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第一中学
联系人: 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87897272,0595-87894268。
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
传真:0595-22507398;电子信箱:fjcxzb@163.com
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