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防汛物资仓库西侧围墙及场地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永春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景方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CXZB[2018]060号
2.工程规模: 148200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6.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且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
(1)根据《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5]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5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5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十天内签订合同的,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7. 本次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仁建产业园(原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1.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xzbfj.com/)发布。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水利局
地址: 泉州市永春县
电话:23879336 ,传真: /
联 系 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仁建产业园(原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22507198,传真:0595-22507398
联系人:小林
日期: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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